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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 解读大病保险和社保的区别

2015-11-09 16:42:48

人生在世,疾病和风险是必不可少的,很多人会选择在投保一份医保去保障疾病的风险,但是,我国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很少,为了保障群众可以获得更多更全面的保障,推出了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下面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下吧!

关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 解读大病保险和社保的区别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将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该医保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委、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推进实施。据了解,深圳市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截止2015年10月31日24时,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状态正常的均可参保,保险期限为1年。

加入该医保后,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支付70%;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尽管在规定条款、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社保与大病保险之间并非全无关联。专家指出,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社保”与大病保险的功能相辅相成。社会保险抵御风险的功能是基本的,而大病保险是对社会保险起到辅助的、补充的作用。

为了配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为疾病患者提供更好的保障,招商信诺在商业保险方面推出安享康健重疾保险,针对重大疾病推出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津贴保险、癌症医疗保险等产品,特别是安享康健重疾险,覆盖高达60种重大疾病加10种轻疾,还享有免费第二医疗意见,实现了在大病保险等基础医疗保障之外的增值保障。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给很多人带来了福利,但是,要注意大病保险一般都有观察期规定,即被保险人在保险人规定的观察期后才有享受保险待遇的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以传播保险理念,普及保险知识为目的,具体保险产品责任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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