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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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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争议

保险理赔争议指的是当被保险人出险以后,被保险人申请理赔的时候和保险公司存在着意见差异。

引起保险理赔争议的原因有哪些

从保险诞生到现在,保险理赔争议只多不少,有时是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引起的,有时是保险公司引起的,具体引起保险理赔争议的原因有这些:  

1.  不按时缴纳保费。如果投保人做不到按期缴纳保费,可能会引起保险理赔争议。  

2.  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保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投保人需要履行如实告知,否则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这种情况可能引起保险理赔争议。  

3.  保险事故不在保障范围内。比如说保险公司提供的是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障,但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不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这样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能引起保险理赔争议。  

4.  缺少理赔材料。一旦被保险人出险,理赔申请人需要及时提供必须的理赔资料和单证。如果缺少理赔资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能引起保险理赔争议。  

5.  超过索赔时限。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申请理赔有时间限制,如果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的规定时间内没有申请理赔,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能引起保险理赔争议。

如何处理保险理赔争议

一、双方协商  

受益人和保险公司针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商量,友好协商,消除分歧,尽量达到一致意见,自行解决有关保险理赔中存在争议的地方。这种方法更加方便,节省时间,能够圆满解决纠纷。  

二、第三方仲裁  

由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保险公司和受益人双方存在的争议和纠纷进行调解,并做出裁决,申请仲裁建立在发生争议的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仲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外一方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仲裁裁决。此外,仲裁没有第二次机会,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三、法律诉讼  

保险理赔争议属于民事诉讼,如果保险公司和受益人无法通过协商和仲裁获得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问题。我国对保险理赔争议实行两审终审制,存在异议者可申请再审,但如果已经出具终审判决,则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否则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仍然存在争议,可以通过申诉和抗诉程序表达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