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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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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

什么是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 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每年最多报销6万元)支付后,对员工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充报销,员工自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次月起,按规定便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相关报销待遇(报销程序由员工本人或其家属携相关资料办理)。它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

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08元,属于单位参保的单位和个人各自负担一半,个人参保的全部由个人负担,各单位参保人员和参保个人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同时一并按时缴纳职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已按原标准88元缴纳的单位和个人余额部分应在二季度前补缴完毕,个体参保人员、国有破产退休人员和按照集体困难企业参保的退休人员及其他无单位人员全部由个人承担。

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是医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参保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最高6万元额度的报销费用的同时,还可以在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中享受最高50万元的超限额费用。患者如果在本地定点医院就医,超限额的赔付比例为95%,患者如果转到外地就医,超限额部分的赔付比例为85%,这将大大减少大病职工因病致贫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