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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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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医疗保险是什么 城镇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具有3大优点: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体现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

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医疗保险是针对城镇所有用人单位设立的,所以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仅包含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职工,还有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工,主要有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两大内容,并且按照参保人的类别以及医疗费用种类/医院的级别的不同分为不同的报销标准。

城镇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有多少?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可报销85%,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上转到医疗机构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可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其他一级医院可报销75%,二级医院可报销70%,三级医院可报销55%。

2、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在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可报销50%;取消二次补偿制度的麻烦。

3、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门诊慢性病病种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高血压病Ⅲ期、类风湿病、肺源性心脏病、脑出血恢复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冠心病、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疾病、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是5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可报销额度不超过50%。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可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是1.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到10万元以下部分可报销50%;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到20万元以下的部分可报销60%;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可报销65%,每人最高可报销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