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去外商投资企业的单位,可以按其在职人员的数量按月缴纳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作为保费。
2、职工按月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
3、参加大病保险的单位,要自营业执照发下来之月起缴纳大病保险费。
4、外商投资的企业按其在中国在职的员工数量,按月缴纳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作为保费。其职工个人按月缴纳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作为保险费。
据悉,现今职工的大病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及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因为实行的是和工资基数相关联的按比例缴费方式,因而当工资增长时个人缴费也在增加。但是人社部门不会统一组织或设计提高个人缴费水平。
其需要的统筹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让群众增加个人缴费的压力。
大病保险缴费比例会因参保人的工作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像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已领取失业金的无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缴费比例都互为不同。其中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相对较高,灵活就业或无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则相对较低,而退休人员则无需缴纳保险费。此外该险种的缴费比例会应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同而有所不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企业的缴费比例也会相应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