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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类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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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类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等等。

纳入新农合大病统筹的20类重大疾病有哪些

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重大疾病的康复率不断提升。与此同时,现代的医疗手段也导致医疗费用迅速上升。重大疾病一旦发生会给自身及家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此次纳入新农合大病统筹的20类重大疾病是:儿童先心病、儿童急性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和唇腭裂。

20类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后有补偿

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新农合补偿和保险报销有所不同。新农合补偿是依据当地统一制定的标准设置重大疾病住院补偿起付线,即镇级300元,县级500元,省市级1000元。终末期肾病透析和血友病门诊治疗不设起付线。20类重大疾病在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终末期肾病透析和血友病门诊医疗费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70%,封顶线为10万元。  

保险报销方面,20类重大疾病本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依据新农合政策报销后,新农合大病保险对个人承担的本自然年度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累计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17%。  

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补偿流程为:若患者是在县内医院确诊治疗的患者,先在就诊医院新农合报销窗口办理新农合报销业务,再到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大病保险经办窗口办理二次报销;在县外省、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持相关资料到县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办理新农合报销业务和大病保险报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