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综合险的主要特征包括:
(1)承保范围广。一般传统的财产保险只对物质标的承担责任,而建筑工程保险不仅对承保物质标的承担责任,对责任标的也纳入保障范围之内,并对发生保险事故后的清理费用承担给负责人,属于综合性保险。
(2)被保者范围宽。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保人或分包人、技术顾问等皆可成为此保险的被保者。
(3)保险期限不一样。传统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期满能续保;而建筑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依据工期来确定,一般是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为止。尤其是大型工程,其中有的项目是分期施工并交付使用,所以各个项目期限的先后以及长短是有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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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每出现一个索赔事件,都应依据相关的法律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利用各种处理方式进行解决。一般参照以下流程进行:
1、索赔起因责任判断
参照引起保险合同索赔事故一定要是保险标的在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和特别条款规定内发生损失,由于除外责任造成的事故是不承担责任的。
2、事故调查与记录
合约责任工程保险发生后,被保者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事故报告表)保险人,而且还要在事发地点对毁坏的财产进行拍摄,财物损毁程度的详细记录也要记存,对所有目击证人的姓名及地址也要索取,采取一定的措施以保障有关单位的权益及避免物件进一步损坏。可若是需要立即采取抢救来避免损毁恶化的话,应尽量先获得保险人的同意。
3、收集整理资料,提交索赔报告
参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对损毁工程数量清单和索赔费用进行计算,确定下来,提交索赔报告。
4、索赔费用确认
保险双方参照自己掌握的证据及公估资料对索赔报告所列各项费用进行协商,使核赔清单及费用得到确定。如双方分歧较大,没有办法达成合意的话,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由仲裁机关或法院裁决。
综上所述,工程综合险的主要特征有承保范围广、被保险人范围宽、保险期限不等,申请保险理赔时要依据索赔起因责任判断、事故调查与记录等流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