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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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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国家出台的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累计缴费满15年才可以领取国家出台的农村养老保险。长期以来,有些人士因参保时间晚或中断缴费等因素,而致到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达15年,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及享受其他待遇。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可现今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终止了这一办法。 国家出台补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是针对没有参保及中断缴费的企业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出台的政策依据。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具体是什么?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人士,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需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要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达15年的,要按年缴费,也可以补缴,累计缴费不达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要按年缴费,累计缴费要不低于15年。

到达退休年龄的员工,若没参保养老保险的,可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后再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之农村养老保险补缴范围

能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范围如下:

1、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2、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注意,此规定不包含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及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地税部门仍然按规定确定和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