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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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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新政策

医保是医疗保险的简称,它是职工在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南京医保新政策之统一医保时间表

南京医保统一医保时间表如下:  

2017年5月底前: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各级新农合在编人员,移交至同级人社部门。新农合办理平台整合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平台。  

2017年6月底前:七区制定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移交工作方案,档案、资产、基金、信息系统移交。卫计部门要把新农合信息软件、网络、数据移交统计人社部门,为实现南京市医保信息实现完全统一做准备。  

2017年9月底前:完成基金审计工作(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9月启动合并工作),基金审计有缺口、或债券债务的,由7区政府负责弥补和清偿到位。  

2018年1月底: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论是六城区还是老五县,在保持收支平衡情况下,坚持总体待遇不降低,就高不就低原则,做好衔接。今后,南京全市居民医保待遇实现了统一化。全市同步提高统筹层次,市区共担基金风险。还要统一大病保险制度,统一大病保险政策待遇和经办服务管理。  

2018年6月底:建立统一的参保人员信息库,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信息统一了,全民手持统一的医保卡,不再有过去的那种限制。老五县的老人、小孩到主城看病,就不用再麻烦了。主城人持卡到老五县看病,也畅通无阻。  

2018年12月底:统一办理流程,做好办理人员培训,做好参保登记和保费收缴等工作。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服务文本。12月底缴次年费用,则意味着2019年,南京全城正式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统一。当然,相关部门也说了,让市民体验到这种统一医保的实惠,可能用不到年底,那我们就拭目以待吧。

南京医保新政策之各区新农合暂行规定

在城乡居民医保没有统一前,各区都会自行制定新农合暂行规定。  

一、2017年浦口区  

1、新农合缴费标准:户籍人员每人每年260元、新生儿和儿童每人每年260元,去年7月1日后出生的每年130元。另外加40元大病补充保险。  

2、新农合看病范围:省市定点医院24家,包括鼓楼医院、南京儿童医院、省中医院等。区内定点医院5家及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如浦口医院、浦口妇幼保健院等。另外还有20家其他类型医院,如南钢医院、建国医院、爱尔眼科等,民营医院居多。  

3、新农合报销比例:在区内医院看病,保底报销35%,最高报销85%。到区外定点医院看病,办理转诊备案和不办理转诊备案,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  

二、2017年江宁区  

1、新农合缴费标准:户籍人员每人每年260元,新生儿和儿童每人每年260元,当年7月1日后出生的130元。  

2、新农合看病范围: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近百家左右,省市定点医院22家。此外还有数十家民营医疗机构、诊所等,分为门诊住院都可报销,门诊报销住院不报销。/2、新农合报销比例:普通门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50%报销,二级(区级医院)报销30%,三级(省市医院)报销20%,其他类报销10%。  

3、普通住院报销:起付线以上至20000元(含20000元)部分按50%报销;20000元(不含20000元)至60000元(含60000元)部分按60%报销,60000元(不含60000元)以上部分按70%报销;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40%,南京市范围内其他二级及以上营利性医疗机构为25%;年人最高报销32万元。  

江宁区也规定,在区外一级营利性医疗机构如社区医院就诊,医保不予报销。需要到省市医院住院的,必须在区内首诊医院办理转诊才能报销,否则降低5%的报销比例。  

以上数据来自于网络资料的整理,想要获得更加权威南京医保新新政策的相关资料,大家可以拨打当地社保局的电话1233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