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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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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是指被保者在约定的时间内,因遭受外来的、非本意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使身体受到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由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人身意外伤害险中的意外是指哪些

人身意外伤害险对意外事故的意外规定为必须是外来的、非本意的以及突然性的。外来的是指被保者由于食物中毒等身体外部因素引发的事故。可要知道的是,疾病所造成的伤害不是意外事故。非本意的是指如飞机坠毁等被保者预料不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突然性的是指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等意外伤害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的,始料不及。值得注意的是,突发性疾病虽然具备上述的特性,可她并不在意外的保障范围中,因为疾病是由于人自身产生的结果与意外没有关系。

人身意外保险受保范围以及理赔流程

人身意外保险受保范围有:  

一、死亡给付。被保者发生意外伤害引起身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疾给付。被保者由于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者由于发生意外伤害造成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  

四、停工给付。被保者由于发生意外伤害造成劳动能力丧失,难以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人身意外保险的理赔流程是:  

1、遭遇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对需要准备的单证要了解清楚,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被保者由于意外伤害申请理赔所要办理的手续(住院医疗保险在保险公司规定认可的二级(包括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医学诊断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保险公司在客户递交的理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者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依据身份证和户籍证明获得保险金。  

综上所述,人身意外伤害险中对意外事故的定义为外来的、非本意的以及突然性的,可给被保者提供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等,出险时要记得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