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热门保险关键字
菜单

身亡保险

人浏览
身亡保险

身亡保险金也就是身故保险金,是指被保者发生保险保障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伤害,作为其结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之内身亡时,将投保额的全部支付给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时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给孩子投保要注意身亡保险金额有上限

如今的生活水平在节节攀升,孩子的抚养费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保险公司承保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的身亡保险金额也在不断上调。那么,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的身故保额是如何规定的?少年儿童身亡保险金额度调整的变化如下:  

1、1999年  

规定没满18周岁的孩子身亡保险金额总额在5万元以内。  

2、2002年  

考虑到我国有的发达地区生活水平相对较高,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的没满18周岁孩子的身亡保险金额上限提至10万元。  

3、2011年  

将全国没满18周岁孩子的身亡保险金额限额统一上调为10万元。  

4、2016年  

被保者不足10周岁的,身亡保险金额在20万元之内;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身亡保险金额不可多于50万元。

未成年人身亡保险金额调整对投保的影响

未成年人身亡给付限额是指没满18周岁孩子身故给付保险金额的累计限额,换言之,若家长给自己的子女购买多份保险,总额不能比限额多。  

为避免家长重复投保,家长在与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前,应告知保险公司为没满18周岁少年儿童投保的情况,涵盖在别的公司购买的以身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的情况。若已达到限额,保险公司就不可以超额承保;还没到达限额的,可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一旦超额投保,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也是不会承担责任的。如今各家保险公司保单信息还没有联网,因而家长在为没满18周岁的孩子选择保险时,对于保险公司关于保单情况的询问要尽可能地告知,避免到理赔时产生纠纷。  

此外大家要注意,在保险合同中,有三项金额是不计算在未成年人身亡给付限额内的。一是投保人已交保险费、被保者身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和万能保险合同的账户价值,二是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三是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亡保险金额。  

也即,不满18周岁的孩子乘坐飞机时投保的航空意外险保额不受50万元死亡保额的限制,家长投保保额较高的航意险,最高保险赔付超过100万元也是可以的。  

招商信诺保险专家表示,航意险或是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亡保险在理赔时能明确认定为意外身亡,不存在道德风险一说。而且对于航意险来说,同一投保人最多也只能买10份。这也是为什么这几类情况不受未成年人身亡给付限额限制的原因。  

总而言之,一般未成年人的身亡保险金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一旦超额投保,超出部分也将无法获得理赔,此外未成年人乘坐飞机时投保的航空意外险保额不受50万元身亡保险金额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