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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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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合并

养老保险合并是什么 养老保险合并是指多份养老保险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移而迁移合并为一个帐户,实行更有效的养老保险管理。 职工和城乡养老保险也可相互转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可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继续参保缴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办理养老保险合并流程

1、递交资料:将准备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给当地社保局。

2、受理:个人账户处理岗位受理并审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交的资料。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告之申请人一周之后在信息平台上查询合并结果;因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并当面告知理由。

3、办理合并:个人账户处理岗位在信息系统中办理个人账户合并。

4、复核信息:征缴岗位复核人员合并资料和合并信息。

5、资料存档:资料存档岗位将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整理、存档。 

 

养老保险合并后发现重复缴费时段及金额怎么办

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

1、转移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后,信息系统自动进行信息比对,确定重复缴费时段。重复时段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年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的月数。

2、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重复缴费月份录入信息系统,确定重复缴费清退金额,生成并打印《城乡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清退表》。

重复缴费清退金额计算方法: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年度个人缴费本金+ 年度集体补助本金)/12×重复缴费月数;清退总额=各年度重复缴费清退金额之和。

3、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重复缴费清退金额退还参保人员,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