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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工地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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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工地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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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地是事故高发的领域,相关的安全问题一直令人堪忧。

  那么,该如何杜绝或者尽量避免这种事故发生,并且让工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呢?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已经逐步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今社会,各行各业基本上有保险提供全面保障,工地也不例外。

  工地作业作为风险性较大的行业,保障尤为重要。为在工地工作的人员购买一份短期意外保险,能够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利益,是十分有必要的。

购买短期工地意外险的必要性

  《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为我们建筑施工提供了法律依据。

  并且这里的意外伤害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也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以赢利为目的,具有强制性,极大地促进了该项法定制度的落实。

  但是在目前全国尚未实行统一的运作模式的情况下,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将事故预防和伤害保险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保护职工的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的投保热情和搞好施工安全的高企业的投保热情和搞好施工安全的积极性,增强建筑行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变被动的工伤赔偿为积极的事故预防,从而把行业安全监督和国家监察的外部压力和企业的内在动力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事故预防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得以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协调发展,达到保险和安全及行业监管多赢的目的。

购买短期工地意外险的注意事项

  1、购买条件

  在为工地建筑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之前,先要搞清楚需要什么样的购买条件。

  一般来说,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下同)至65周岁,能够正常工作或劳动,从事建筑管理或作业,并与工地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工地建筑施工企业或其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

  2、受益人的指定以及变更

  在签订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权。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批改。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需要注意的是,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公司一般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变更。

短期工地意外险的保费

  意外保险保费不高,通常一个人几百元即可,而具体费用需要结合产品而定。

  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其价格往往是不确定的,它需要结合具体的产品来分析,因为不同的产品价格不一样,而且企业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选择不同的渠道,其价格都会随之变动。

  即使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也可能会因为选择的保障期限等不同而不一样。一般每名职工在几百元左右。

  费用并不是很高,但是却可以为工地的员工提供一份可靠的保障。

报工伤步骤

  遭遇意外后,要经过相应的工伤鉴定才能领取保险费。工伤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报工伤步骤:

  1、到劳动局申报,申请工伤认定,填写事故报告

  2、在一个月内准备好病历,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故调查表,工伤认定申请表,若不是本人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填单位名称的地方盖公章,签字的地方按手印)

  3、等待审核,审核后会返给个人工伤认定书

  4、申请工伤鉴定,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病志及工伤鉴定申请表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5、递交材料后,会得到鉴定通知单,上面有什么时候到哪里鉴定

  6、鉴定时必须本人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CT或其他材料之后等待结果就可以了。

  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

  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我们无法阻止灾难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尽量把意外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