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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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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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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寿金,是指在被保险人同时满足“存活”与“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年限”的两个要求时,由保险公司给付到受益人的一笔保险金。祝寿金的作用主要是养老。在实践中,许多重疾险产品都可以附加祝寿金。本专题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祝寿金的概念及作用,投保重疾险时是否需要附加祝寿金的投保原则,以及附加祝寿金后对于主险的影响。

什么是祝寿金?

  祝寿金通常出现在寿险中,指的是: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年满一定期限(如70周岁、75周岁等)时依然存活,且期间未出现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因为祝寿金的领取常常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有关,且通常会在该年限的保单周年日给付保险金,有些类似于送给被保险人的“生日礼物”,故而被称为“祝寿金”。

  在实践中,许多重疾险产品都可附加祝寿金。以招商信诺的安享康健2018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为例,假如25岁的王先生为自己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保额为20万元,缴费期为20年,月交保费约726.25元,并附加祝寿金、保障至终身,那么,当王先生生存至75周岁、且没有发生重疾理赔时,就可领取祝寿金223103.45元,约等于128%应交保费,主险疾病、身故保障继续有效至终身。

祝寿金能为我们带来什么?

  祝寿金,顾名思义,可以视为送给年事已高的受益人的一份经济馈赠。

  由于祝寿金的给付条件中有““保险合同生效满足一定年限”的要求,且通常需要满足的年限逢被保险人年纪较大的周岁(如安享康健2018附加祝寿金时要求的75周岁),这笔金额的最大作用就是为受益人提供一定的养老支持。

  但是,祝寿金的给付有很重要的一点条件,那就是——被保险人必须生存,且未发生其他理赔事故。因此,祝寿金往往会作为重疾险的附加而出现,给予用户“重疾兼顾养老”的支持。

投保重疾险时,是否需要附加祝寿金?

  许多人会在投保时,会希望通过一个保险产品来实现所有的保障需求,即在投保重疾险时希望能够兼顾养老、而不必再单独投保其它寿险。因此,很多人会思考,在投保重疾险时,附加祝寿金是否有必要?

  小诺建议,大家在投保重疾险、确定是否要附加祝寿金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原则来确定:

  1、重疾保额为主,附加祝寿金为辅

  在确定重疾险是否需要附加祝寿金之前,首先一定要满足自己的重疾保额需求。

  投保重疾险的最终目的就是应对重疾,重疾险的保额应当覆盖罹患重疾后的治疗费用、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及收入损失等等费用。在罹患重疾时,能够有足够的经济支持来分摊压力,才是投保重疾险的根本作用。

  通常而言,建议重疾险的保额设置在50万元以上,以应付大多数重疾所带来的经济负担,并给予罹患重疾良好的医疗条件。如果投保重疾险时附加祝寿金,则保费也会对应增加,如果此时因为经济条件有限、为了追求祝寿金而降低保额,重疾险的根本作用就无法实现,会出现本末倒置的窘境。

  2、在保额足够的情况下,考虑收益与投入是否对应

  在满足了保额的要求之后,如果经济仍有余力足以附加祝寿金,则建议大家思考附加祝寿金所带来的收益是否值得我们付出一笔额外的保费。

  附加祝寿金会在保险合同满一定年限、且被保险人生存的时候由保险公司给付到受益人,许多为自己投保重疾险并附加祝寿金的用户希望能够让自己的重疾险兼顾养老,在年事已高时获得一定保障。因此,我们需要考虑附加祝寿金后为我们带来的收益是否属于最高的养老收益。

  如果以额外保费进行其他投资或投保理财型保险,所带来的收益超过到达年限时能够获得的祝寿金,那么建议大家不要附加祝寿金;如果基本持平或附加祝寿金收益更多,则建议有余力者可以考虑附加祝寿金。

祝寿金领取后,是否还能领取身故保险金?

  根据合同条款的不同,情况也不同。一般而言,如果投保单独寿险,许多寿险会将“满期保险金”

  视为“祝寿金”,则有可能身故保险金与祝寿金只能理赔其一。

  但如果是招商信诺安享康健2018附加两全保险,那么尽管75周岁后按照从合同——寿险合同的要求领取了祝寿金,主险重疾险中仍然包含身故保险金,因此,身故保险金的领取是不受祝寿金领取的影响的。

  因此,附加祝寿金时,务必要看清主险与附加险的各自保险责任。类似“特定轻症豁免保费是否影响祝寿金领取金额”的问题也是同样的解答:当轻症豁免合同与两全保险合同分别为不同的合同、且各自规定了轻症豁免责任与祝寿金责任时,特定轻症豁免是完全不会影响祝寿金的领取金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