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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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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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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如今保险逐渐深入人们的生活中,而且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我们每个人都不同程度上的接触保险,作为一种规避风险的工具,保险也越来越被更多的人接受。一般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一般来说,保险政策是每年都会有所调整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们的利益,让人们享受因保险政策所带来的方便。现在就通过本文,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206年的保险政策都有哪些和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保险政策吧。

盘点2016年保险政策有哪些

2016年的日子已经到了尾声了,在这一年里国家颁布了不少保险政策,现在就随小编来盘点这2016年里都有哪些保险政策吧。

1、全面二孩政策与生育保险

2016年1月1日,二孩政策正式施行,只要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孩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且生育二孩还能多增加15天产假。待遇领取又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2、延迟退休政策与养老保险

2016年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将全面征求社会意见,一旦职工居民延迟退休势必会对养老金领取产生影响。具体领取时间如下:

(1)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2)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3、健康险税优政策

2016年1月1日商业健康险个税优惠政策正式试行,目前被列入商业健康险个税优惠试点名单的城市有31家,目前税优健康险已经进入产品投放阶段,中国商业健康险信息平台也正式上线,系统接入后,将正式开展业务。

综上所述,2016年与保险相关的政策有全面二孩政策与生育保险、延迟退休政策与养老保险、健康险税优政策。

保险政策之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的保险政策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大病保险的保险政策也作出了新调整,31个省份均已开展试点相关工作,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群众因大病致贫和返贫的问题。 

1、大病界定:从看病情到按费用

根据发生医疗费用的高低程度来界定 大病 的标准,相对以病情定义 大病 ,覆盖面更广,受益人群更多,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保险支付比例,将有效发挥医疗保障体系的托底功能。

2、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

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前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最高支付限额也较高,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自己支付的费用较多,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这两类参保者。

3、报销比例:最多提高20%

由于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大体能达到50%以上,加上大病保险,未来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总体实际报销比例能超过70%。 

4、保险资金:从国家到多元

为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服务,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

5、多种制度打起组合拳

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只是托底保障并非保险箱,所以无法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对此,相关部门明确提出,要加强不同保障制度衔接。比如,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这种组合拳 ,将更有效地构建起一个全方位的,厚实的医疗保障网。

以上便是大病保险的保险政策介绍,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保险政策之生育保险

一般来说,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在生育保险的保险政策中包括了:

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至于怎样发放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生育保险的主要待遇

1 、产假。 产假是指职业妇女在分娩前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受的带薪假期。其宗旨在于维持、恢复、和增进受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工作能力、按使婴儿得到母亲精心照顾的哺育。 

2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不在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以致中断期间,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 

3 、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为职业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需的住院治疗。定期对孕妇进行体检,并提供从怀孕到分娩的一系列医疗服务。 

上述的生育保险政策主要从它的生育医疗费用、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保险的主要待遇方面介绍,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参考价值。

保险政策之农村养老保险

在新的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中包括了:

1、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2、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3、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4、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5、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6、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看完上述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农村养老保险有了一定的了解,了解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可以保障自己的养老保险权益不受侵害。

保险政策之医疗保险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我国的医疗保险政策每年都会作出新的调整,例如2016年最新的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基金支付比例

参保人(不含参保大学生)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不区分个人缴费档次,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65%;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75%;在完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医疗的,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90%。

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以及门诊规定病种中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基金支付比例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本次不予调整。

二、扩大普通门诊统筹费用支付范围

1、将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药品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2、将颅脑CT等诊疗项目以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诊疗项目共72项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三、急诊留观费用纳入住院统一结算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由急诊观察直接转入住院治疗后,急诊观察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入住院费用统一结算。

综上所述,保险政策中的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包括了调整基金支付比例、扩大普通门诊统筹费用支付范围、急诊留观费用纳入住院统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