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不久,河南省沁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396名员工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其中389人投保了团体定期寿险附加险。但是该单位并没有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有关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损害了被保险人的知情权,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导致被保险人并不知道自己是否属于保险范围内,使得在理赔过程中出现困难。
一、什么是团体意外险
上面的案例中提到了团体意外险,那么我们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团体意外保险。
团体保险是指使用一份总保单向一个团体的多个成员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一类保险业务。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各种社会团体为投保人,以该团体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员为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残疾或产生医疗费用的,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意外伤害保险。因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及其从事的活动,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关系不大,所以对于从事风险性质相同的工作的团体内众多成员而言,可以采用相同的保险费率。因此,相比保险费率主要依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而定的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而言,意外伤害保险最适合采用团体方式投保。在实务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确实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图片来源:摄图网
二、购买团体意外险注意事项
那么在购买团体意外险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
1、要保障被保险人的知情权。
2、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合理选择保险方案,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以保障合保险同的有效实施
3、建议考查投保公司的偿付能力及信用度,确保保险效用的充分发挥。
4、对于危险系数较高,流动量较大的企业建议认真考虑购买商业保险的重要性,以确保风险的分散转移。
上面也提到了,在购买团体意外险的时候,首先必须保障的就是被保障人的知情权。单位必须将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如实告知具体条款。作为被保险人的员工,在得知自己参与了团体意外险后,也应该积极了解相关合约,保障自己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