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工程日渐走进千家万户,大病医疗保险属于民心工程的重要一部分,大病医疗保险范围自然也就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小编今天就跟大家说说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及相关信息。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顾名思义是为保障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来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注意:不含应自付费用)。
职工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每年每人向当地的市或区社会保险局缴纳一定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如若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一定比例进行报销,但每一医疗年度内,有固定的最高支付限额。
实例说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是按照各地方所属城镇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规定中规定的适用于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市和区县地方所属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并不是无限制的,据社保机构人员介绍,一般来说,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不包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属于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王小姐在职员工,一次病了,但是并没有按照定点医院进行就诊,看病后拿着各大材料去报销,被告知不能报销,她这才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属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因此,在此王小姐总结了那些医疗费用不属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以飨读者: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因自杀导致治疗的;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通过王小姐的亲身经历的分享,您是不是更加清晰的了解到底哪些属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了呢,在日常生活中,尽量避免出现上述情况,相信您的医疗保险报销将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