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就像来自湖南长沙的舒女士,在一家超市上班,工资比较少,为了多拿几百块钱的工资,向公司承诺放弃缴纳社保。可不久后,舒女士就发现自己患病了,而其医疗费用到底该由谁埋单呢?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的详细介绍吧。
员工承诺放弃职工医疗保险的理赔案例
舒女士,湖南长沙人,去年年底,她在本地一家超市应聘上了,成为了超市的一名营业员。今年6月,舒女士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之后被确诊为头患多发动脉瘤、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等疾病。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舒女士花掉医疗费用将近15万余元。
由于舒女士之前向超市放弃缴纳社保,所以,超市并未舒女士办理职工医保手续,现在舒女士已经无法通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了。而舒女士出院后找到超市,协商解决医疗费用的问题,但协商并没有结果。由于舒女士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舒女士求助了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得到批准。今年9月,长沙芙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
【分析】
在此次庭审中,超市出示了一份文件,表明舒女士曾经承诺放弃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故超市认为自己不需要再承担赔偿责任。而舒女士代理律师认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医保属于强制保险,员工放弃职工医保的承诺应属无效。最终,超市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决定和舒女士统一协商解决。在休庭期间,芙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芙蓉区医保中心对舒女士的医疗费用进行核定,确定可以报销的金额为36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