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货车撞摩托,导致三人丧生事件:
就在2019年1月3日丰顺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行驶在县城汤坑路红绿灯处时与摩托车发生碰撞,此次事故直接造成了三人死亡。生活中意外总是无处不在,所以有一份人身意外险是对自己也是对家人的负责。
杭州30岁的李先生在2017年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险,但是李先生在2018年年底坐大巴返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大巴运营公司给李先生家属赔偿了30万,之后李先生的妻子想起来李先生曾购买过人身意外险,于是找保险公司理赔,按照李先生所购买险种内容,汽车意外可获赔60万+已缴纳保费的140%,共计62万。虽然千金也比不上李先生的生命,但是这份意外险确实为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了帮助。
意外发生总是无法预知,所以很多人也不会去重视,对于意外伤害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其实意外伤害就在我们的周围!中国疾控中心的数据显示,溺水、交通意外、烧烫伤等意外,是未成年人的第1致死原因!国家卫计委的统计,意外伤害是第5位死亡原因,每年的伤者超过2000万人!世界卫生组织表示,意外伤害是全球第3位的主要死因!所以对于意外伤害,我们一定要重视。而除了在日常出行中注意安全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为意外伤害兜底的最好方法就是为自己购买一份合适的人身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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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意外险:
意外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二、购买意外险的注意事项:
1、意外险的“意外伤害”与我们日常所指的“意外伤害”是不尽相同的、有其特殊的范围。通常,在保险合同条款里,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因此,只有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要件才构成意外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缺少任何一个要件,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2、坚持自主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比如,抢票APP当下很流行,但有时会在不知不觉间就买了一份交通意外险,这种购票强制销售保险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当您被强制销售意外险时,应及时向对方主张权益,也可通过拨打12378热线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反映。
3、仔细阅读条款。保险合同条款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显得较为专业晦涩,因理解不一致而引发的责任认定等问题已屡见不鲜。
4、及时报案索赔。保险事故发生后,您应及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收集并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供保险公司作出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