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四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到底咋回事?
现金价值,即带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也称“退保价值”或“解约退还金”。
对于被保险人和投保人来说,现金价值有以下三种功能:
1.保单贷款
各保险公司对保单贷款的要求各不相同,借款比例最高不超过80%,且借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2.投保人退保
退保金按照现金价值领取。如果有保单贷款、自动垫缴等,退保时保险公司将从现金价值中先行扣除欠款和利息。
3.分红
在分红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每年享有的分红也是以现金价值为基数再乘以一个比例来计算的。保险公司分红不是按照的投保人全部所交保险费按比例分红的,而是现金价值。
传统寿险的现金价值计算方法:如果一定要列出它的计算过程,那么可以简化地给出一个公式:保单的现金价值 = 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这笔钱保险公司一般以提存方式进行,以免妨碍投保人的权益实现;但另一方面也会把部分保费收入累计起来用于投资,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用于未来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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