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离婚,总要涉及到责任划分,最主要的责任划分就是对孩子,包括孩子抚养权,以及另一方抚养费用的金额和给予形式等问题。那么如果父母给孩子买了保险,孩子的这份保险是否会随着父母离婚而解除?如果不是,那么保险费用应该谁来缴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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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归谁所有?
父母离婚了,也许会有疑问,给孩子上的保险,这份保险收益该归谁所有呢?答案很简单,保险受益人是谁,归谁所有。例如,在人身保险中,受益人分为“身故受益人”和“生存受益人”。身故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死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父母为子女买保险,身故受益人一般为父母,而生存受益人则是被保险人,也就是子女本人。
父母是否有权终止?
那么,为子女购买保险,父母是否有权终止这份保险呢?一般来说,父母作为投保人是有权终止保险合同的,如果一方提出要终止保险合同,另一方不想终止,则可以继续缴纳。由于我国对离婚后要求父母给予孩子的抚养费只包括基本生活费用、基本教育费用、基本医疗费用,保险费并不在抚养费的范围,因此一般来说如果一方不同意继续支付保险金,法院也是不会支持该主张的。
总体原则
离婚后,给孩子上的保险应该怎样处理?是否继续缴纳保费?这个主要是靠父母二人共同商议决定,但是总体的处理原则应该是:一切考虑出发点都应以孩子心理和身体健康为导向。毕竟,感情破裂,亲情仍在,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孩子的平安健康无价,希望即便婚姻不再,孩子依然可以获得最亲密的呵护,最优质的陪伴。
解决措施
涉及到具体的解决措施,父母双方可私下讨论解决方案,包括费用是否继续缴纳,如果继续缴纳,双方二人如何分配缴纳金额等问题。当然,其中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受益人问题,如果保险受益人并不是孩子,而是父母一方,则需要协商好是否变更受益人的问题,如果不变更受益人,受益人一方和非受益人一方缴纳保费金额则可能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