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益人
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赔偿金请求权的人。通常受益人即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本人,仅在人身保险的死亡保险合同中,受益人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外的第三人,具有独立意义。受益人一般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未指明的则以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受益人的变更,应依法进行,并通知保险人。
二、受益人可以写几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图片来源:摄图网
三、多个受益人如何制定保险收益份额?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一项
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二条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数人为受益人,部分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死亡、放弃受益权或者依法丧失受益权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保险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未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
2、未约定受益顺序但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
3、约定受益顺序但未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平均享有;
3、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