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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中医院等级限制情况

2019-04-11 15:35:44

  在国外,只要是具有医师执照的医生诊断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都予以理赔。而在国内,投保人购买保险时,签订的合同通常会对于医院有限制和规定。很多理赔纠纷事件,都是由于投保人没有遵守合同约定,在不符合要求的医疗点进行诊断和治疗,最终医疗结果不被保险公司所承认导致。

一、保险公司对于医院作出限制的原因

  首先投保人可以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的风险。保险公司为投保人提供了医疗服务相对较高,费用合理的医院作为服务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保人的医疗风险。同时保险公司定点医院也利于医院流程的操作,保险公司签约合适的医院作为定点服务机构,形成定点医院网络,保险公司可以方便主动制定理赔规则。


图片来源:摄图网

二、常见定点医院要求和等级划分

二级及以上

大部分保险公司规定在的医院就诊即可(排除某些特殊功能的医疗机构),具体规定如下:医院指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合格或者二级合格以上的医院,不包括以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者类似功能为主要功能的医疗机构。

  目前依据我国医院的综合水平,共有三级十等。医院分为一、二、三级,而一、二级医院一般分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一般分为特、甲、乙、丙四等。其中,三级和(特)甲等医院的专业水平相对最高,依次类推。

  一级医院是直接为社区提供综合服务的基层医院,是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处理社区中的常见病症,为上级医院做好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起到人员分流的作用。

  二级医院是地区性医院,为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接受一级医院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医疗技术指导,可以进行简单的科研和教学培训。

  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最主要的功能是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在购买保险时:一是应该同时注意下所列医院范围,二是要注意看条款内是否有进口药品,自费药品的相关规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以传播保险理念,普及保险知识为目的,具体保险产品责任请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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