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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理赔有哪些特点?

2018-12-06 10:12:31

健康保险的特点

  健康险分为医疗保险重疾险,具有以下特点:

  (1)补偿性质的健康险:例如医疗险就是属于费用补偿型健康险。

  (2)定额给付型:例如重疾险就属于定额给付型。

  (3)等待期:等待期的天数不等。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免赔:一般的医疗险有一定的免赔额,所花医疗高于免赔额部分的保险公司按比例来进行赔付。

  图片来源:摄图网

健康保险承保标准方面的规定

  (1)观察期。由于仅仅依据以前的病历难以判断被保险人是否已经患有某些疾病,为了防止已经患有疾病的被保险人投保,有时要在保单中规定一个观察期或称免责期,观察期一般为半年,被保险人在观察期内因疾病支出医疗费及收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观察期结束后保单才正式生效。

  (2)次健体保单。对于不能达到标准条款规定的身体健康要求的被保险人,一般按照次健体保单来承保,这时可能采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提高保费,二是重新规定承保范围,比如将其某种疾病或某种保险责任作为批注除外后才予以承保。

  (3)特殊疾病保单。对于被保险人所患的特殊疾病,保险人制定出特种条款,以承保规定的特殊疾病。

健康保险理赔有哪些特点

  (1)健康保险包含损害补偿的因素:健康保险,特别是医疗保险,由于疾病的发生导致被保险人遭受实际的医疗费用损失,这种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衡量,所以,医疗保险可以具有补偿性,即保险人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补偿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2)医疗费用分摊条款:该条款通常要求被保险人承担部分医疗费用,用以鼓励被保险人将医疗费用控制至最低,从而有助于保险人将医疗给付保险的成本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3)通常情况下,在保险有效期内,健康保险的保险单可以申请多次理赔。也就是说,在保险金的最高给付额度内,只要在保险有效期内,不管发生多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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