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期间为10年,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开始领取年金
若被保人在85周岁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照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5%额外给付一笔祝寿金。
* 销售区域:广东、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四川、重庆、湖北、陕西、辽宁、湖南、河南、江西、天津、安徽、福建(不含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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