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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终身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身故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这种保险的特点是:期限比较长,到100岁为止,假如参保人在100岁之前身故,保险公司就会根据合同约定对参保人进行相应的补偿,若被保险人平安活到100岁,保险公司就会对其给付保险金。
终身寿险是终身提供死亡或全残保障的保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极年龄100岁为止。如果被保险人在100岁之前死亡,保险公司将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岁,则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
传统终身保险是人寿保险的重要险种之一。其特点是终身保障,保费是固定不变的,保单有现金价值,由保险公司每年派发的红利累积而成,保险费相对较高,除基本的保险成本外还收取部份用于投资,投保人不参与投资操作;由于有现金值的积累,到一定的年限可以不用再交保费,保障的额度也随现金值的增加而增加。
终身寿险是纯保障型的。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保险期限为终身,当被保险人于保单有效期内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依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终身寿险的的最大特点,就是保障期限为终身,被保险人不论因遭受意外事故还是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均可得到等同甚至超过保险金额的保险金给付。
实际上,终身寿险意味着“可以保一辈子”,这也是与定期寿险的最大区别。终身寿险只要维持合同有效,保险金最终必将给付(因为人总有一死)。这一险种比较适合在家庭中收入是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用来弥补其身故或失去劳动能力后带来的家庭收入的减少,保证家人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