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如果您想申请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可以先申请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这样就不需要来回跑了。像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都可以申请异地就医结算。
如果没有办法申请异地就医结算,那么就需要先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再凭借转诊证明到社保窗口盖章。走完以上流程,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外出治疗,在治疗完毕后凭借相关资料到县级社保局申请报销。
如果您已经办理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异地就医的备案手续,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就医,即可享受就地结算的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可以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也可以先交付现金再报销。申请异地医疗保险报销的过程: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相关的报销资料,社保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录入、结算、打印《医疗费用报销单》;审核不通过则及时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复审人员再次对费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结算凭证,交予财务支付。
办理了异地就医结算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时候,可以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也可以先支付再报销,全由参保人自行决定。
在报销的过程中,支付范围与在参保地无异,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跨统筹区域异地就医的时候,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最高额度都是根据参保地而定,而不是根据就医地点的报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