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申请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如下:
在孕妇生育出院的90天内,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应的申请资料,包括社保卡或身份证、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银行账户、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资料到所在地区的社保分局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社保分局服务人员审核提交资料,确认无误直接受理申请,对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予以报销;如果不符合报销条件,则无法报销费用。
如果资料不齐全,则需要申请人补齐资料再次申请报销。
报销生孩子的费用需要到社保局申请,有的地区可以在出院的时候直接结算。但是参保人要注意,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参保人才可以申请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如果参加生育保险没有一年,可以在缴纳满一年后的一年之内申请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如果说男性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配偶没有就业,那么男性参保人可以在配偶生育后的一年之内申请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报销的医疗费用必须是参保人在参保期间发生的费用,如果在参保期外则无法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生孩子的费用是通过津贴的方式一次性给付给参保人,同时也以津贴的方式对参保人的单位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
其中,生育保险以所在地区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顺产的给付比例为270%,难产的给付比例为320%,剖腹产的给付比例为420%。
同时,生育保险给予生产的参保人生育营养补贴、保健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另外,参保人在生产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奖金、福利费用等单位需照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