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有个朋友说起购买的保险保单健康告知和他实际的情况并不相符,那这样的保险是有效的吗?
您好!
健康告知与实际不符在保险业中是属于很严重的状况,是一种消费者欺骗行为,严重情况下保险人是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事态争议大甚至会上升至法律层面。所以在填写健康告知的时候一定要遵循如实告知的原则,尤其是医疗保险和重疾险。
若在投保过程中发现状况不符应及时咨询投保公司电话客服,在相关人员的引导下对保险相关内容进行协商,保险公司也会视情况进行加费承保、责任除外承保、延期承保或者直接拒保。否则事发后发现可能导致保险失效,甚至无法退回保费。
在社会保险、意外险、寿险这三种类型的保险中健康告知重要程度较低,有的时候甚至不需要,但在医疗保险和重疾险中健康告知尤为重要,带病投保后若发现健康告知与实际不符,保险公司是有权无责任解除保险合同的情节严重甚至无法退回保费。投保时应积极询问,按保险人要求如实提供文件。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事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条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而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故,发生保险告知与实际不符时,是极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