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了四十岁的年龄门槛之后,我越发觉得自己的身体状况大不如从前,而且前往医院看病的次数也明显比以前增加了不少。我自己本身是有缴纳医保的,但不知道可以怎么用,所以想知道医保有什么使用规则。此外,我还打算给自己买一份重疾险,请问重疾险和医保有冲突吗?
您好! 所谓医保,就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医保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又有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其中,统筹账户归国家支配,在产生大额医疗费用时可报销,而个人账户的钱则由自己支配,在门诊或定点药店都可以使用。医保主要报销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产生的药品、诊疗、服务设施等医保三大目录内的费用,且报销手续简单快捷,只要在就诊、买药时使用您的医保卡,便能自动进行报销。但需要注意的是,假如您是异地就医,则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医保是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保障水平较为低下。当参保人罹患重大疾病,在诊治过程中产生高昂的治疗费用及相关特效药、进口药的药品费用时,医保的报销额度是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参保人可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选择购买重疾险来作为补充保障。并且,重疾险的赔偿金与医保不同,是确诊即付的,使用方式也比较自由,因此,重疾险与医保并不存在冲突。
现在医保的使用十分方便,能报销的自动报销,最终需要我们支付的费用就已经是报销完的账单了。所以只要每次去医院看病、去药店买药的时候记得带上医保卡就行了。但医保的健康保障不全面,尤其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高,治疗周期长,容易给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重疾险产品便应运而生。所以,医保和重疾险当然是没有冲突的。
医保报销遵循“两定点三目录”的规则。其中,“两定点”指的是只有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三目录”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三个目录。只要同时符合以上两点,持卡就诊、买药都能直接报销。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电子医保卡的普及,就算忘记带卡也没关系,你可以使用你的电子医保卡。 医保是社会保险,而重疾险属于商业保险,且重疾险是确诊即付的,只要确诊重疾,保险公司就会赔付一笔赔偿金,不仅可以用于接受治疗,也可用于后期的康复或聘请护工,二者并不存在冲突。医保的报销范围有限,对于罹患重大疾病产生的高昂治疗费用,医保的报销比例很低,此时,重疾险便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