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即将到来,北京市的医疗保险缴纳标准如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比例为:用人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2%+3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纳标准:劳动年龄内正常人每年300元,“一老”下调缴费标准,2018年的缴费金额为180元;“一小”上调缴费标准,2018年的缴费金额为180元。
新农合的缴纳标准:共有两个档次,第一个档次为180元,第二个档次为300元。
另外,北京市有19家A类医院可供参保人直接就医,它们为: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市健宫医院、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近来,北京市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1. 参保对象。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口,覆盖所有没有参加基本职工医保的北京户口居民。另外,没有其它社会医疗保障的外来户籍配偶和子女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 缴纳金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一老一小”缴纳金额统一,通通为180元。
3. 起付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起付线下降,一级医院为100元,二、三级医院为550元,原来统一为650元。住院报销最高限额由原来的18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
4. 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达到了60%、70%。门诊的最高报销比例为55%,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到10%,达到了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