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报销起付险为1800元,最高限额为20000元。其中社区定点大额医疗费用报销90%,其他定点大额医疗费用报70%;退休人员报销起付线为1300元,最高限额20000元。其中社区定点报大额医疗费用报销80%,补充医疗费用报销10%,其他定点大额医疗费用报销80%,补充医疗费用报销10%。
在明确了北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后,报销北京医疗保险的门诊费用,还需要明晰其报销范围、报销材料和报销流程等细节。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专科医院或定点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友谊、宣武、广安门中医、同仁、协和、北医三院、北大人民、北大第一、积水潭、朝阳、健宫、良乡)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就医管理。普通门诊、急诊费用先个人现金支付,并且要处于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内;外购药品时,要注意两个定点,即要先在定点医院开具专用处方并加盖医疗保险外购专用章,再到定点药店购药。
3、报销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如果个人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参保人可以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录入企业版,并将电子信息及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4、申报材料。普通门诊、急诊收据,医疗保险处方(处方双划价)和检查治疗的费用明细。
5、申报日期。申报日期为每月1-20日,当月费用次月申报,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