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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大病观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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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大病观察期

保险大病观察期也即重大疾病保险观察期、重疾险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不可忽视的保险大病观察期

通常消费者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后在合同生效之前都会有一个一般为30天或90天、180天等的观察期(不同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同,具体看保险合同),在观察期内所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保险人都不会承担责任的,这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也是为了防止消费者带病投保。  

小一和小二两人是同事,在同一家保险公司买了重疾险,但是小一买的是观察期90天的产品,而小二选择的是观察期30天的产品。不幸的是小一在观察期之内发生了保险合同保障范围内的重疾,但是由于保险公司对观察期是免责的,因而没有得到赔偿,保险公司只是把保费退还给了它。而小二则不一样,他是在过了观察期后才被诊断发生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大病的。所以保险公司对此要承担赔偿责任。小一之所以导致被拒赔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小一没有了解配置重疾险需要注意的细节,才导致走入投保的误区。  

由此可见,配置重疾险的时候对于条款、细节都需要一一了解,特别是观察期的规定,不要忽视了,否则容易发生损失与纠纷。

如何避免保险大病观察期突患病被拒赔

若在观察期出险,根本就没有时间和机会再去购买别的重疾险产品来抵御所发生的损失。因此配置保险一定要趁自己身体状况好时3趁早选择,这样才能早日获得保障,才能有效避免观察期发生保险事故却被拒赔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配置重疾保险还要关注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对于产品覆盖的疾病范围、等待期的天数、观察期天数、保额等方面要了解清楚,而且选择的产品观察期越短、理赔条件越宽松越好。  

综上所述,投保大病保险不要忽视保险的观察期,以免造成损失,选择保险产品时一定要仔细了解合同内容,注意覆盖的疾病范围、等待期的天数等方面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