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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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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医疗保险

重庆农村医疗保险也即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可以使重庆市农民享受到重庆农村医疗保险的实惠,同时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重庆农村医疗保险政策怎么样

重庆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的出台可以让更多的重庆市民享受医疗保险政策所带来的便利。重庆农村医疗保险将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全市统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将分别达到82%和75%。随着重庆农村医疗保险政策的推出,大大提高了重庆市医保个人账户的医保资金的利用率。

重庆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重庆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药费:辅助检查的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不属报销范围入的内容:  

(1)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重庆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