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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式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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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式养老保险

储蓄式养老保险是由职员自愿参加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职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按照规定缴纳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费,该保险费会计入在该机构相关的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本息归参保人所有。

储蓄式养老保险怎么样

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储蓄式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储蓄式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要参照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储蓄式养老保险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南昌失地农民可办储蓄式养老保险

根据南昌的示范经验,政府下发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后江西省各地积极稳妥开展“三农”保险试点。江西省将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改变单一的、事后财政补助的农业灾害救助模式,逐步建立与江西农业保险发展相适应、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和救助机制;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努力发展适合农村、农民自愿的各类商业保险。  

此外据介绍,南昌市经过两年多的试点示范,已正式出台实施《全市被征收土地农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以上年度当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并按20%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村集体和村民分别承担这些费用的60%和40%。参保的失地农民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后,可从银行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不过,至少要缴满15年;未满15年的,可按有关规定一次性缴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