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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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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属于一种临时补偿类的险种,是指当参保人员失去工作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法支付该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以保障失业人员的最基本生活所需。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据了解,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共有三点,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第一,所在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失业前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未满一年,但个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第二,非个人原因中断就业的,如辞职、跳槽等主动申请离职的,则不在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范围内;  

第三,按照相关规定,已经申请并办理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而且有求职要求的。  

因而,要想获得失业保险金的人士最好对其以上领取条件了解清楚,才能及时保障自身的权益。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以及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费失业保险的年限核定,每满一年可领取2个月,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