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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保险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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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保险的特点

定期保险指的是保障期限一定的保险产品,其保险期限可以为5年、10年、15年或20年、25年不等。

定期保险的特点

定期保险的保障期限一定,可以是1年、5年、20年、30年、保障至被保险人一定年岁,这类保险都可以称为定期保险。定期保险的特点主要有这些:  

1.  保费低廉。在保费和保障内容相同的情况下,定期保险的保费低于同类保险,这是定期保险的最大优势。  

2.  保费不退还。大部分的定期保险都是消费型保险,如果保障期限满而被保险人没有发生出险情况,保险公司不退还投保人已经缴纳的保费和现金价值。  

3.  灵活性。因为定期保险的保障期限可以由投保人自行选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变更保险产品,灵活地满足自己不同的需求。

定期保险有哪些

正如同上文所提,定期保险的保障期限固定,而且费用低廉,因此十分受大众的欢迎。市场上的定期保险有很多种类,具体的常见种类有这些:  

1.  定期医疗保险。定期医疗保险为消费者提供医疗保障,一旦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限内因疾病或者意外需要治疗,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普通定期医疗保险的保障期限通常为一年,也有长期的定期医疗保险。  

2.  定期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有终身型和定期型两种,其中定期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期限固定,一旦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限内罹患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也是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期满后不退还保费。  

3.  定期寿险。定期寿险的保障期限可长可短,可以任投保人自由选择。在定期寿险的保障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则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赔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满时健在,则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费用,也不退回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