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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综合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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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综合责任险

个人综合责任险定义 个人综合责任保险又称普通类保险或公众责任保险。主要对被保者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由于遭受意外事故而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障。投保人可就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投保公众责任保险。

个人综合责任险重要性

由于很多保险公司都是以附加险的形式推出个人综合责任险,因此并未被人熟知与重视。其实个人综合责任险是非常重要的,它是针对个人疏忽过错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风险,能够帮助大家规避很多的意外风险。

在购买个人综合责任保险时需要注意,这类险种的种类有很多,不同的种类承保范围也是有区别的,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时,一定要根据产品的特点以及自身的需求进行购买。 

个人综合责任险特点

第一,责任险与财产险不同,财产险的目的是补偿特定资产损失(车辆及固定的财产),责任险是被保人向遭受损失的第三方进行赔偿。由于很多个人与组织的活动都会对第三方造成潜在威胁,因而这种保险可在个人与商业领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第二,因为投保责任保险是以杜绝被保险人的法律风险为目的的,因而该保险的发展在常见的司法管辖范围内对法律与监管环境的敏感度很高。比如,强制责任险是政府的一种工具,用来解决许多涉及公众权益的问题,如公众的健康及环境。

第三,和别的传统的业务相比,保险人很难对责任风险进行评估。责任保险属于一种“长尾”式的业务特例,它的索赔在超过保单期限的很长时间之后还要充分地开发。尤其是,因为无法预料的法律环境中的潜在因素与不利于己的变化,保险人往往会受到索赔频率突然提高、索赔金额突然上升等问题的困扰。而且司法体系在责任保险的发展与形成中起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