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废给付。被保由于受到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依据规定给付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者由于发生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通常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人由于发生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可以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工伤意外保险理赔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填写事故报告。然后在一个月内递交相关资料申请报销。大家在申请工伤意外保险理赔时,也要注意一些事项。
首先,工伤意外保险理赔的范围是在施工活动过程中遭遇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所以,在申请理赔前,应确定该事故是否在理赔范围中。
其次,一份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不可能既用于工伤保险的报销,又交给保险公司进行报销。如果与意外险同时理赔,因先通过工伤保险报销,超过工伤保险赔偿部分再由意外险的承保在责任限额内承担合理的费用部分。
最后,对于伤残程度的认定,必须由具备相关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认定,不具备资格的单位认定不具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