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海外医疗保险涵盖范围已经不是单纯的医疗补偿,还包括了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意外烧伤、意外急性病身故、意外经济救援、意外转运回国费用、意外住院费用补偿、意外后事安排费用、境外紧急门诊、意外紧急牙科门诊、亲属境外处理后事、旅程延误、证件遗失、安排子女回国等多种项目。
海外医疗保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海外医疗保险可由申请人在其居住国办理;若不能实现,可在其它任何国家或由邀请人在目的国办理。
2、海外医疗保险一定要赔付可能出现的因病被送回国以及急救和/或紧急住院的费用。赔偿金最低为3万欧元,且一定要确保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如该保险公司在欧盟成员国、瑞士或列支敦士登设有办事处。
3、海外医疗保险必须在所有申根国家和整个逗留期间有效。
4、在某些有理由的特殊情况下,如对明显容易发生疾病的人,在所需的保险范围方面须提出更高的要求。若旅行的目的就是为了疾病的治疗,此外则需另行证明承担医疗费用。
5、还要注意海外医疗保险责任是否人性化,医疗理赔方式有没有具体。对于需要紧急住院的大病,保险人可拨打救援电话,救援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对保险人进行救助。考虑到保险人外出旅游不会携带带大量现金,救援公司会进行医疗垫付,以保证保险人得到最及时最妥善的救治。对于像发烧、感冒等的小病,能自行解决的,被保者只要保留收据和诊断证明,事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在申请签证时必须提交海外医疗保险证明的原件。签证处保留一份保险证明复印件,以供存档。
综上所述,海外医疗保险涵盖范围已经越来越多,海外医疗保险必须满足在所有申根国家和整个逗留期间有效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