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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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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险理赔

健康险指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不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因疾病造成残疾或死亡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健康险理赔不同阶段

1.报案。被保险人出险后可自行或者通过其他人立即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相关情况和出险经过,由客服人员记录。  

2.收据。被保险人在出险后注意收集与理赔相关的单据和收据,如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发票,特殊情况下还要提供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等其他医学报告,如果被保险人死亡还要提供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火化证明。  

3.初核。在收到保单的相关资料后,进入审核阶段。审核人员核实是否有责任免除或疑似责任免除事项,如果有会选择进入协谈或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医疗费用金额、发票、住院清单等等内容,看是否符合保险合同条款。  

4.协谈。协谈工作有两个阶段,一个是审核流转的协谈,一个是调查流转的协谈。审核协谈成功会进入到调查协谈,由审核人按照沟通情况下发赔偿通知,如果不成功则返回到调查协谈阶段。  

5.实地调查。调查人员需要针对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如被保险人的住址、工作、周围的医院、其他同类患者的治疗情况等等。对被保险人进行实地的调查和咨询。

健康险理赔所需材料

健康险在理赔的时候需要提供材料证明出险的真实性,以提供后续保险公司的理赔审核有序进行,最后将将理赔结论通知受益人,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保险金。健康险的理赔材料如下:  

1.保单凭证。  

2.被保险人或家属提供理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4.受益人的身份证、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5.被保险人的病历。  

6.被保险人的出院小结。  

7.治疗费用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治疗费用结算明细表(处方)。  

8.被保险人的疾病诊断书。  

9.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10.法定鉴定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11.法医学鉴定书或医院鉴定诊断书(残疾鉴报告)。  

12.被保险人的户口注销证明。  

13.被保险人的丧葬、火化证明。  

14.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