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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跨省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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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跨省转移手续

社保也即社会保险,是指可以用来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给参保者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保险。

离职后,单位何时办理社保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等规定,劳动者有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拒绝办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保跨省转移手续怎么办理

办理社保跨省转移手续的流程如下:  

一、参保者在转入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者向该地区社保局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转入地社保局会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转移条件的,将向参保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局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而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将向申请单位或参保者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局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会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转入地社保局在收到参保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局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办理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者(通常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在社保跨省转移手续中养老保险账户有欠费需补缴的,必须在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补缴,否则,未补缴的时间段将不计算缴费年限,也不能再到转入地进行补缴。  

综上所述,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办理社保跨省转移手续的,由用人单位或参保者向该地区社保局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