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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补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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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补充保险

医疗补充保险是国家给予政策支持的一种员工保障福利,对内它可以解决员工医疗负担,对外可以提高企业在人才竞争中的吸引力,目前已经成为多数企业的一项常规福利。

2018年深圳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参保对象范围

2018年深圳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参保对象范围具体如下:  

1、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超过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的,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统一办理参加手续,保险费在参保人个人账户中划扣;  

2、基本医保一档参保者个人账户余额在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以下的,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参保者可自行向承办机构申请办理参加手续,保险费由参保者自己承担;  

3、深圳户籍已参加基本医保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从业居民、孤儿、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居民,分别由民政部门、残联统一办理参加手续,保险费由其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渠道支付。

2018年深圳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住院费以及药品费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高于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可补偿70%。  

二、使用药品费用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报销70%,支付金额最高不可超过15万元。  

综上所述,2018年深圳大病补充医疗险费,一档参保人的在参保人个人账户中划扣,二档、三档参保人的自己承担,大病补充医保报销住院费以及药品费的标准有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