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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领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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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领取政策

养老保险领取政策主要是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把总缴费率确定,把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结合,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一般养老金水平和个人收入成正比。

养老保险领取条件政策有哪些

参保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1、当地施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年纪在60周岁以上(包括本数),没有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免缴费,即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参加了原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依据其参加制度的规定年限缴费,年纪在60周岁以上(包括本数),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3、参保人缴费累计在15年以上(包括本数),年纪在60周岁以上(包括本数),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4、参保人年纪在60周岁以上(包括本数)但累计缴费年限不满足规定缴费年限的,逐年缴费可继续,并领取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到65周岁还不满足规定缴费年限的,能进行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可一次性补缴无政府的缴费补贴。  

5、参保人年纪在60周岁以上(包括本数)、累计缴费年限少于规定缴费年限的,若没有继续逐年缴费或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能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可申请把个人账户养老金一次性领取出来。

养老保险异地领取政策

参照我国相关文件的规定,社会养老保险异地领取养老金只有在4种情况下才能进行:  

1、在户籍地缴纳养老保险的,当地领取  

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依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相关的领取手续办理;  

2、在缴费累积达到10年的地区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属于户籍所在地的,而在别的地方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年的,在缴费累积达到10年的地区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缴费年限没达到规定标准的,转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属于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没达到10年累计缴费年限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多地年限都不满足10年的,资金归集户籍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非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均不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由户籍所在地统筹,由户籍所在地依据相关的手续办理养老待遇领取。  

综上所述,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等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只有在4种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异地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