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18年的住院医疗互助保险的保障范围分两个部分:基本普惠待遇和重点特惠待遇。
(1)基本普惠待遇:参保者由于发生疾病在住院医疗互助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住院治疗的(涵盖非住院“门诊特殊病种”治疗,每次计1天)的,没住院一天就补助三十元,但是年度内可以补助的住院天数的上限是六十天,当年住院医疗互助金每人累计不可以多于一千八百元。
(2)重点特惠待遇:对参保者由于发生疾病而需要在住院医疗互助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进行住院治疗的,年度内发生的不在医保保障范围内的费用,并经社会保障卡结算的全年累计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费”的全年累计费用,不涵盖个人自理以及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在内,起付标准是一千元,发生的起付线以上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依据百分之三十八的比例进行赔付,最高赔付10万元。
列入当地的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重点特惠理赔范围的药品目录依据社会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答:基本普惠待遇中住院(涵盖不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疗互助保险理赔,进行出院划卡结算一站式服务。
重点特惠待遇是一年赔偿一次的,由经办保险公司来赔付,于下一年4月底前,直接划转到参保者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以及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要提醒大家的是,依据相关的政策规定,由于发生疾病需要转外住院(涵盖转诊转院、未转诊转院、转院登记)、异地急诊转住院的,住院医疗互助保险不会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2018年的住院医疗互助保险的保障范围分两个部分:基本普惠待遇和重点特惠待遇,住院医疗互助保险金依据不同的情况理赔方法不同,大家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