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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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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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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面上的保险种类种类,其中死亡保险也经常闪现在人们眼前,死亡保险是人寿保险中的一种,该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下面我们详细看看死亡保险的相关知识。

什么是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又称遗属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供养亲属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或者被保险人在其供养亲属死亡后,从社会上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被保险人包括职工和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者。

  在社会保险体系中,拥有死亡保险,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或者被保险人在其供养亲属死亡后,可从社会上获得物质帮助。死亡保险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疾病保险有一定的交叉关系,所以有关法律和规定,也多见于综合性社会保险的立法中。

  死亡保险的保险利益包括两部分:

  1、为帮助克服安葬死者所遇到的经济困难而提供的物质帮助,一般称为丧葬补助金或丧葬费。

  2、为保障死者生前过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而提供的物质帮助,一般称为抚恤金或遗属年金。给付标准,由各国立法规定。

死亡保险的种类

  1、定期人寿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只提供一个确定的保障时期,如5年、10年、20年,或者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如65岁。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死亡,保险人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期满生存,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

  2、终身人寿保险

  终身人寿保险又称终身死亡保险,是一种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无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额。终身人寿保险又可以分为普通终身寿险和特种终身寿险。

不同种类死亡保险的特点

  1、定期人寿保险的主要特点

  保险费相对较为低廉。由于定期人寿保险不含储蓄因素,保险人承担风险责任有确定期限,所以在保险金额相等的条件下,定期人寿保险保险费低于其他寿险,而且可获得较大保障。可以延长保险期限。

  许多保险公司允许保险单所有人在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不必进行体检,不论健康状况如何都可以延长保险期限。

  可以变换保险类型。同样有很多保险公司规定,被保险人不论健康状况如何,具有把定期人寿保险变换为终身人寿保险或两全保险的选择权。不过,这种选择权一般只允许在一个规定的变换期内行使,如65岁以前。

  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有比较严格的选择。在人寿保险中,身体健康欠佳的人或者危险性较大的人,往往积极地投保较大金额的定期人寿保险。为了使承保的风险掌握在控制范围内,保险公司选择投保客户的措施通常有:对超过一定保险金额的保户的身体作全面、彻底的健康检查;对身体状况略差或一些从事某种危险工作的保户提高收费标准;对年龄较大身体又较差者拒绝承保。

  比较适宜选择定期人寿保险的人,一是在短期内从事比较危险的工作、急需保障的人;二是家庭经济境况较差,子女年岁尚小,自己又是家庭经济主要来源的人。对他们来说,定期人寿保险可以用最低的保险费支出取得最大金额的保障。但是另一方面,定期人寿保险没有储蓄与投资收益。

  2、终身人寿保险的主要特点

  终身人寿保险的显著特点是保单具有现金价值,而且保单所有人既可以中途退保并领取退保金,也可以在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限额内贷款,具有较强的储蓄性。所以终身人寿保险的费率较高。

  为解决不同年龄阶层的人支付能力的差距,往往采取均衡保费的费率制定方法。保险费相对较为低廉。由于定期人寿保险不含储蓄因素,保险人承担风险责任有确定期限,所以在保险金额相等的条件下,定期人寿保险保险费低于其他寿险,而且可获得较大保障。

  可以延长保险期限。许多保险公司允许保险单所有人在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不必进行体检,不论健康状况如何都可以延长保险期限。可以变换保险类型。同样有很多保险公司规定,被保险人不论健康状况如何,具有把定期人寿保险变换为终身人寿保险或两全保险的选择权。不过,这种选择权一般只允许在一个规定的变换期内行使,如65岁以前。

死亡保险的赔付内容

  1、遗属年金或抚恤金。这是为了保障死者生前过供养金属的基本生活提供物质帮助。

  2、丧葬费或丧葬补助金。这是为了帮助克服安葬死者所遇到的经济困难而提供的物质帮助。

死亡保险的赔付金额

  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死亡保险的赔付金额也不能确定。一般情况下,死亡保险能赔付多少钱可以看当初投保约定的保险金是多少,如果在保险事故内,一般都会全部赔付的。

  由于当事人所买的保险公司不同,保险合同不同,以致于保险公司赔付意外死亡保险金也会有所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情形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情形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标准为48个月-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一般要根据当地的地方法规来确定。

  情形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般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发给因公死亡职工生前提供无劳动能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需要注意的是,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该高于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