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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保费豁免定期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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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保费豁免定期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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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保险似乎已经成为了社会的潮流之一,但是我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却很少注意到保险豁免,其实保险豁免的作用很大,它不仅可以提供保障而且可以减轻一定的缴纳保费的压力,但是保费的不同的豁免定期保险所适用的情况不一样,那么这种附加保费豁免定期保险有什么好处呢?

什么是附加保费豁免的定期保险?

  所谓附加保费豁免指的是一般对于投保人或者被保者在保险合约所特指的风险情况下,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最后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不用继续缴纳保费但是合同仍然继续有效的情况。而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定期保险的定投。

豁免保险的情况有几种?

  一般而言豁免的对象分为三种,第一种为针对投保人的豁免。举例说明,蒋先生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在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就为孩子以及太太购买了定期的人寿保险,但是在孩子3岁的时候蒋先生因为车祸去世了,这个时候太太和孩子无法承担高额的保费,所以这笔保险得到了豁免,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种则是投保人和被保人为同一个人时,当身体发生了一定的状况时,可以豁免剩下的保费。比如蒋先生在刚毕业的时候就为自己购买了50万的重疾险,每年也在定期缴纳保费,但是当蒋先生的身体被查出了问题,自己不能负担余下的保费时,那么蒋先生之后的保费完全可以豁免,并且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最后一种也是目前比较受欢迎的一种,即夫妻互保,如果两个人任何一方出事,那么剩下的保费全部豁免。比如A先生和A太太分别为对方购买重疾险,附加投保人豁免和被保人豁免,其中对于A先生的保单来说投保人是太太被保人是先生自己,反之A太太的保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夫妻其中一个人换上重疾,两份保单都可以豁免。即自己的保单可以理赔被保人豁免,太太的保单可以理赔投保人豁免

如何选择豁免保费的对象?

  因为豁免保费的实用性,所以成了定期保险的标配,但是不同险种的豁免情况是不一样的,比如在购买重疾险的时候往往会选择带有投保人轻症豁免的产品因为疾病的发展是由轻到重的,重疾险的保障也是由轻微到身故这样一步步递进的,毕竟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有着定期体检的习惯,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早点发现疾病。因此如果购买的保险中的重疾险有了轻症豁免,那么实用性也就提高了不少。那么究竟如何选择豁免保费的对象呢?

  首先是最常见的就是家长给孩子投保的时候,自身附加一份投保人豁免。这个期间家长一旦发生什么意外,孩子还是会享受该有的权利。

  其次就是夫妻之间,这样的好处就是只要夫妻一方发生了意外就可以豁免,这样做的目的无疑是减轻了家庭的负担。

  但是无论是保哪一种对象,需要注意的都是豁免对象往往是实际的“金主”对象。举个例子,妻子给丈夫购买保险,妻子作为投保人,丈夫作为被保人,如果丈夫是相对于有经济实力的那个,那么丈夫就应该作为豁免对象对待。

怎样选择保费豁免的缴费期?

  这种附加保费的豁免等于给投保人也买了一份保险,因此关于投保人的豁免是需要告知的。那么最后其实最让人纠结的是关于缴费期应该如何选择。一般而言就是20年与30年的比较,两者相比前者总保费少,但是每年所交的保费多,反之则是后者。但是由于购买保险的往往是普通家庭,因此拉长时间往往是有好处的,比如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由于目前的通货膨胀的存在,未来的钱并不值钱。

  附加保费豁免往往是人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容易忽略的一点,很多人觉得再多出一笔钱会觉得麻烦,但是风险往往是不等人的,因此假设家里的经济支柱出了问题,如果有了保费豁免这一保障便减免了不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