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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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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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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当今中国,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建筑工地布满四处可见。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仅2015年,全国旧发生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442起、死亡554人,而其中高处坠落事故超五成,达235起。这些造成建筑工地员工死亡伤亡大型事故的发生,给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着巨大损失。而处于这一高危行业中的建筑工人,更是应该注意为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保障。工地意外保险,是这一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什么是工地意外保险?

  工地意外保险,也即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顾名思义,是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保障建筑工地内,从事施工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在施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不受意外事故所威胁。工地意外保险可以提供身故保障、残疾保障、医疗保障和停工保障,不同的险种所包含的范围不尽相同。一般16周岁到65周岁、身体健康可正常劳动工作的公民,在施工现场工作并于施工单位简历合法劳动关系这,即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已经参加过工伤保险的人员,在施工工作中依旧可以参加工地意外保险。

  工地意外保险,主要由企业为员工集体购买,但不同于工伤保险的强制性,目前国家只是鼓励企业为员工购买工地意外险(部分地区强制要求)。作为个人,如果发现企业并未为大家购置工地意外险,则应该主动为自己购买其他人身意外险。

如何投保工地意外保险?

  工地意外险一般以建筑员工团体形式出售,由施工单位为建筑工人们统一投保,保费由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禁止向员工分摊保费)。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始前办理好所有投保手续。由于建筑工地工种调用频繁、工人流动性大,投保时应不记名、不计人数。一般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会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承保合同价格来确定保费、保金,但意外伤害医疗保金不超过保险合同中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金的30%。每一种保金一经确定,应在保险单中载明,中途不可变更。在企业办理完投保手续后,应将相关信息张贴于施工现场,告知员工(即被保险人)。

  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时间各不相同,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这种团体工地意外险的保障期限也相对灵活。国家规定工地意外险的保险期,应当不少于建筑工程的开工日到竣工验收合格日。若提前竣工,则保险责任自行终止;若延长工期,则应办理保险顺延。

工地意外险如何理赔?

  1、报案

  若员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工人应先联系施工现场负责人,向单位相关报告事件具体情况。企业相关人员则应电话报告保险公司,了解并收集需要准备的单证。报案时间应在事件发生后的3日内。

  2、收集单证

  单证通常包括,保险人的门诊及住院单据、医学诊断报告、单位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等。

  3、保险公司审核

  保险公司出具相关人员到事发现场核定损失,并审核材料。

  4、保金赔付

  保险公司根据协商确定最终保金,将赔偿金额转入企业账户。企业应及时将保金转给被投保人。若保金迟迟不发放,被投保人可起诉施工单位。

工地意外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

  需要注意的是,工地意外险作为一种商业保险,与作为社会保险的工伤保险是不同的。国家在强制要求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同时,也鼓励企业为员工购买工地意外险。但专家指出,应该防止一些工地不给工人申报工伤而以意外险保金做赔偿而私了的情况发生。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为了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上职业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而工地意外险是由投保双方约定的,从保险公司处获取补偿的商业保险。

  这两个保险的赔付是不重复的,如果出现意外事故,则工伤保险和工地意外险都会给予赔付,医疗部分将分摊赔付,身故、残疾则两者均会赔付。两者不可相互替代,但可以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