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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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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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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说如今人们的保险保障中最不可缺的险种必属于大病保险了,一方面是因为工作压力大、食品安全问题、污染问题等原因造成人们患上大病机率增加,另一方面也因为人们保险意识的改变,投保的人员越来越多,而大病保险可以给人们提供各类常见的重大疾病保障,是人们的首选险种之一。国家也为了解决人们看病难的问题,一直都大力支持大病保险政策推行,大病保险是针对城乡居民的,当患上大病之后会报销一定的高额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目的是不让大部分因为疾病而陷入经济危机,切实的解决百姓强烈反映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投保大病保险,又怎么可以不了解它的报销比例,一般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可以分为三个方面来介绍。  

1、门诊  

根据规定,门诊报销是分为:  

(1)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为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为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为1元;  

(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大病  

大病的报销比例是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综合上述,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可以从门诊、住院、大病方面来分析介绍,希望上述的内容可以为大家带来参考价值。

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在近些年来,国家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看病医疗,尽可能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我国各地积极开展医保大病保险工作。其中大病保险报销标准为: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2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的,给付5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以下的,给付60%;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以下的,给付70%。此外,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适用大病保险政策,参保人员按年度参加居民医保后,无需另行缴费。  

例如以天津为例,按大病保险报销规定,参加天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在政策范围内年度累计个人负担金额超过上一年度天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超过的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重点保障参保人员担负的高额医疗费用,防止因病致贫。  

以上便是大病保险报销标准介绍,希望可以给有需要的人士带来参考价值。

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一般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都是常见的几大类疾病,也是人们极容易患上的大病,其中包括了以下疾病:  

儿童白血病、末期肾病、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血友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胃癌、肺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甲亢、I型糖尿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等。  

另外,也并不是每种情况都可以报销的,例如以下介绍的几种情况就是无法获得报销的: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 伤旧病复发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希望大家可以认真了解清楚上述的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帮助自己更好获得理赔。

大病保险报销流程

了解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后,我们再来看看大病保险的报销流程吧。  

1、被保险人大病患者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2、准备报销所需资料,一般大病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包括:  

(1)参保人身份证;  

(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4、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5、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由上述可知,大病保险报销流程最重要的环节就是收集资料,然后到相关机构报销,也希望大家可以认真了解好报销流程,让报销流程更顺利进行。

大病保险报销注意事项

为了让大家可以跟顺利地进行大病保险报销,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一些大病保险在报销时所需注意的事项。  

1、注意参保人在发生大病费用后,应该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起六个月内,到指定的商业保险机构申请报销大病医疗费用。  

2、若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适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按年度参保居民医保后,无需另行缴费,就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3、参保居民在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可以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即时结算,所需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审核后及时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尚不能实现即时结算的,由参保居民到商业保险机构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审核报销。  

4、注意参保居民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需要的凭证材料,按照统筹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经济困难家庭申请社会医疗救助的,由商业保险机构为其出具规范的报销证明。  

最后在此小编也提醒大家,大病保险的报销,可拨打当地的医保咨询电话,或登陆医保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