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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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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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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步伐正在加快。人口的老龄化给个人和社会都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影响,对他们原有的生活方式以及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都构成了巨大的挑战。对消费者而言,如何完善自己的养老规划,是每个人应该提前思考的问题;对保险公司而言,面对中国如此巨大的养老保险市场,如何推出差异化的产品与服务、如何与社会的养老政策紧密结合也是一个重大课题。投资型保险近期黯然退居二线,使得市面上传统类的保险产品显得有些乏善可陈。

个人年金险价值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加之相关人口政策的实施,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国不得不面临的社会问题。与老年化社会和人口转型相适应,老年经济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与西方发达国家“先富后老”的状况不同,我国已呈现出“未富先老”态势,单凭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体制的两大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在现阶段更难以提供比较充分的养老保障。  

而年金是一种重要的退休保障计划,大多数国家对个人向商业性保险公司购买个人年金保险、参加退休年金计划都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支出可以从应纳税的收入中扣除,投资收益可以延期纳税,以鼓励人们通过购买年金保险为自己提供养老保障,从而减轻政府的负担。  

近年来,我国各大保险公司不断开发新的个人养老年金产品,已开发经营的个人养老金类产品有多种,产品形态包括传统的定额年金保险、有保底收益的分红类年金、无保底承诺的投资连结类保险。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阶段保险市场上年金类险种共有100多种,虽然名称各自不同,但其保险责任、交费方式、给付方式却大同小异。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目前个人年金保险的规模并不大,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在我国现阶段社会养老保障的第一、第二支柱都不足以提供养老保障的情况下,个人年金保险作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重要性,对我国社会保障的积极意义似乎还没有被充分认识到。所以如何能快速推动个人年金险的发展已成为我国目前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

个人年金险两大卖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多人开始注重理财。面对于各式各样的理财形式,不少人钟情于年金险,那么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个人年金险的卖点在哪里呢?  

卖点一:高额“祝寿金”  

满期给付金也就是许多公司美其名曰“祝寿金”的部分,是在保险合同到期时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金额。而不少公司在这笔金额的给付额度上也花足心思。  

一般的年金险产品都会约定一个保险期间,前两年合同约定期限通常是75岁-80岁。但随着医学的进步、经济生活水平与个人健康意识的改善,人类在养育更少孩子的同时比前时代的人更长寿,因而如今许多公司都将该期限延长到88岁,有的甚至到100岁。  

由于经济不景气与之前的高通胀威胁使得人们的危机意识加强,投保人在心里会算上这样一笔账:假设在5年内完成交费,那么从投保的第6年起一直到合同约定的88岁到期,如果没有发生合同约定的风险,那么个人所获得的返还年金加上满期给付金、红利的总和,比起最初交纳的保费增值了多少?当然,有的人也会考虑同样金额、同样时间成本,是否其他的投资渠道获得的返还收益更高。  

对此,保险专家指出,一般的保障型保险产品通常在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之后给付高额保险利益,而个人年金保险定位在于提升被保险人晚年生活品质,除了通过提供持续、稳定的、年年返还的养老金之外,一笔“重量级”满期金也是拿来抵御通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卖点二:交费期短  

年金保险的交费方式具有非常大的灵活性,根据投保人需求一般能提供3年、5年、10年、20年和一次性交费等交费期间。  

据保险专家介绍,目前一些新推出的产品都以“交费期短”为特色,比如三五年内就完成全部保费的交纳,然后被保险人就可以开始坐享收益,按月或按年领取返还的生存现金。  

但专家指出,短期交费也有一个问题,就是每年保费交纳额度较高,有些家庭或投保人也许难以承受,但短期内现金流充足或是有一定财力的人可以选择短期交费的产品;若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收入比较稳定的则可以选择相对较长的交费期,以免有过重的交费压力。  

如果现金流一直较为持续稳定,还可选择月交、季交、半年交等灵活的方式进行交纳。  

一些年金险的承保年龄最早从0岁,也就是被保险人一出生就可以开始投保。并且,通过保险产品的利益演示表可以看出,年龄越小投保该项险种,保费和保险利益才能实现最优化。所以年金保险现在很大程度上的服务对象都是孩子,基本上50%以上的保单都是父母给自己的孩子购买的。

个人年金险的种类

在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有很多保险公司,而保险种类更是令人眼花缭乱。什么是个人年金保险?它主要包括哪些种类?下面我们来详细讲解。

个人年金保险的种类一:个人养老保险

这是一种主要的个人年金保险产品。年金受领人在年轻时参加保险,按月交纳保险费至退休日止。从达到退休年龄次日开始领取年金,直至死亡。  年金受领者可以选择一次性总付或分期给付年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死亡,保险公司会退还积累的保险费(计息或不计息)或者现金价值,根据金额较大的计算而定。在积累期内,年金受领者可以终止保险合同,领取退保金。

个人年金保险的种类二:定期年金保险

这是一种投保人在规定期限内交纳保险费,被保险人生存至一定时期后,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期领取年金,直至合同规定期满时止的年金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期内死亡,则自被保险人死亡时终止给付年金。子女教育金保险就属于定期年金保险。父母作为投保人,在子女幼小时,为其投保子女教育金保险,等子女满18岁开始,从保险公司领取教育金作为读大学的费用,直至大学毕业。

个人年金保险的种类三:联合年金保险

这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给付年金条件的保险。它主要有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保险以及联合生存年金保险两种类型。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是指同一保单中的二人或二人以上,只要还有一人生存就继续给付年金,直至全部被保险人死亡后才停止。它非常适用于一对夫妇和有一个永久残疾子女的家庭购买。由于以上特点,这一保险产品比起相同年龄和金额的单人年金需要交付更多保险费。联合生存年金保险则是只要其中一个被保险人死亡,就停止给付年金,或者将随之减少一定的比例。

个人年金保险的种类四:变额年金保险

保险公司把收取的保险费计入特别账户,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证券,并且将投资红利分配给参加年金的投保者,保险购买者承担投资风险,保险公司承担死亡率和费用率的变动风险。对投保人来说,购买这种保险产品,一方面可以获得保障功能,另一方面可以以承担高风险为代价得到高保额的返还金。变额年金保险提供的年金直接随资产的投资结果而变化。它是专门为了对付通货膨胀,为投保者提供一种能得到稳定的货币购买力而设计的保险产品形式。

投保个人年金险需注意什么

个人年金保险属于一种长期性的保险,从购买到领取,时间跨度可能相隔10年、20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对此,小编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1、领取方式可“量身定制”。  

保险专家介绍,由于个人年金保险的领取方式非常灵活,上文也详细讲解过,所以被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金的总量确定领取额度,毕竟领多了和领少了可能对后续都会有一些影响,合理规划才是好的。  

2、重养老应增加领取金额。  

为避免被保险人寿命过短损失养老金的情况,不少养老险都承诺10年或者20年的保证领取期,未到领取年限就身故可将剩余未领取金额给予指定受益人。保险专家说,一些侧重于养老功能的年金保险产品,每年领取金额较多,也有保证领取年限。  

3、慎选即交即领型年金保险产品。  

保险专家表示,年金保险的领取时间比较灵活,其起始领取时间一般集中在被保险人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四个年龄段。但是,即交即领型年金保险因为缺乏资金积累时间,产品现金价值较低,通常很长时间才返本。

个人年金险如何办理及领取方式

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购买个人年金保险,那么,购买个人年金保险有没有什么要求呢?请看下文具体介绍。  

1、个人年金保险条件要求  个人年金保险,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寿保险产品:  

(1)以提供养老保障为目的;  

(2)由个人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  

(3)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生存至特定年龄时,可以选择由保险公司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  

(4)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为一年或者不超过一年。  

2、个人年金保险领取方式

(1)领取年龄:养老金开始领取年龄分别为50、55、60、65周岁四种,消费者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种;  

(2)领取方式:年领、月领,一次性领取(注:趸交不可一次性领取);  

(3)基本保障:养老年金。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时仍生存,按规定给付养老年金。  

市面上许多个人年金保险产品大多是按以下几点来规定领取方式的:  

领取方式为一次性领取的,养老年金按保险单载明的养老年金领取金额;

 领取方式为年领和月领的,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之日起不满十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之日起满十年后仍生存,继续领取养老年金直至身故; 

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所交保险费扣除合同载明的手续费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保险公司按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